【實習】企業實習課程申請自即日起至107年6月20日止

為使本系學生能於校外適當場所,透過實務作業印證所學專長,瞭解就業市場環境與企業經營方式,並培養專業能力及提升職場就業力,進而激發潛能,養成獨立自主之人格。

本系不定期與各相關企業,洽詢可提供暑期實習之名額,俟收到回文確定實習單位名稱、名額、薪資條件及實習期間後,即正式於本系網頁和E-mail公告,以提供學生參考。

◎企業實習課程須知

一、學分計算

(一)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學生修習之「企業實習」為三學分(選修)。

(二)碩士班(經營管理組第二碩士組除外)學生修習之「企業實習」為三學分(選修)。

二、時數計算

參加企業實習之學生需在同一實習機構累計實習時數達216小時(含)以上。

三、實習機構

1、企業實習委員會推薦實習機構,請詳「企業實習委員會推薦實習機構」。

2、學生自行推薦實習機構,請詳如「國立臺北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企業實習課程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暑期實習請於每年6月20日前提出申請,學期實習請於每年開學前提出申請。

四、上述詳細規定請詳如「國立臺北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企業實習課程實施辦法」與「企業實習課程流程圖」若有不清楚之處或尚有企業實習相關問題、繳交週記等報告,請以EMAIL聯絡、繳交:ntpubainternship@gmail.com


刊登時間:2018-06-26 1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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