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學系徵聘進修學士班兼任博士生講師1名
一、所需資格條件:
(一)具備「本校博士生擔任兼任講師授課辦法」之資格,須通過博士班資格考試且修畢該系博士班所規定必修課以及應修學分,方得申請之,惟外語課程不在此限。
(二)一學年以開一門課為原則,授課時數每學期以每週4小時為上限。授課地點為台北校區,夜間或週六授課。
(三)聘期以一年一聘為原則,必要時得延聘,惟以三年為限。由學校發給聘函,不請領教師證書。
二、應具專長:
主修「行銷管理」專長,可授課「零售管理」或「中小企業行銷管理」課程。
三、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請詳附件「徵聘教師公告.pdf」檔案所載之應檢附文件。
四、申請截止日期
115年8月5日(以郵戳為憑)
五、起聘日期
116年2月1日
六、單位聯絡人
聯絡人:康專員
電 話:(02)8674-1111分機66555
傳 真:(02)8671-5912
E-mail:mba_hd@gm.ntpu.edu.tw
七、備註
相關表格請至本系網頁https://www.dba.ntpu.edu.tw/下載
有意申請者請檢附有關資料文件郵寄至「23741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企業管理學系之教師職級及應徵者姓名】。
「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電子檔請傳至mba_hd@gm.ntpu.edu.tw。
合者通知,各項申請資料人事室恕不退件。
聯絡人:康專員
聯絡電話:分機66555
刊登時間:2026-05-18 09:3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