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行政助理(學士級)【職務代理人】。
二、名額:1名。
三、工作內容:本系進修學士班、碩士班教務學務、辦公事務及設備採購、設備與研討室管理、系畢業典禮籌辦、課程小組委員會、協辦各學制招生業務及臨時交辦系務等工作。
四、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學位(含)以上畢業,且不具在學學生身份。
2.專長或特質:具工作熱忱、專案規劃與獨立作業能力,善於人際溝通,中英文能力良好,積極負責且配合度高。
3.電腦技能:嫻熟Word、Excel等Office文書軟體應用、AI相關軟體使用。
五、工作時間及地點: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 13:00~22:00,17:00~18:00休息;
週六須輪值,並於週一~週五間擇1日輪休。
週六工作時間08:30~17:30,12:00~13:00休息。
工作地點:以台北校區(台北市民生東路3段67號)為主。
六、待遇:依國立臺北大學聘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辦理(由此查詢);學士級第一年新台幣36,300元。勞保、健保及勞退儲金標準依前述規定辦理。
七、職務代理期間:
1.自到職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為止。預計聘期自115年4月21日起至116年4月12日止。(起聘日依實際報到日期)。新進人員需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正式約用。
2.本職缺為行政助理育嬰假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如該行政助理提前銷假上班,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八、申請方式、期限、應備文件及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5年4月8日(三)PM23:59前備齊第2點應檢附文件之合併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本系mba_hd@mail.ntpu.edu.tw信箱。郵件主旨:「(OOO)應徵職務代理人」【OOO處請輸入自己的姓名】
2.應檢附文件
■履歷(含照片):需註明最高學歷畢業年月及畢業總平均成績
■自傳(含1.家庭及成長、個人特質介紹、2.求學及就業經歷、3.個人興趣或社團活動、4.未來五年的生涯規劃)
■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英語或外語能力證明文件(無則免繳)
並依1.履歷2自傳內容3歷年成績單4畢業證書影本5英語能力證明文件順序合併成word或pdf檔案,檔案名稱:『(OOO)應徵職務代理人.docx』或『(OOO)應徵職務代理人.pdf』,【OOO處請輸入自己的姓名】)
3、聯絡人:企管系蔡淑芬助教,電話02-86741111ext.66559
九、其它:
1、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2、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一)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二)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三)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四)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五)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六)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3、本系將另行通知適合者面談,不合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
聯絡人:蔡淑芬助教
聯絡電話:02-86741111#66559
刊登時間:2026-03-26 15:50:15
附件:職務代理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