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企管系學士班暨進修學士班學生110學年度學分抵免申請流程
臺北大學企管系學士班暨進修學士班學生
110學年度學分抵免申請流程
文/蓋世報編輯小組
一、申請期間:自即日起,依各類別規定時間完成辦理。依規定申請抵免學分以一次為原則。
二、抵免學分數: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及國立臺北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抵免學分辦法。
三、辦理程序:
(一)繳交申請書及文件(8/26以前)- 請親交或郵寄(暑假上班時間~9/17週一至週四9:00-16:00)
學士班:「237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商學大樓5F21企管系陳姝伶助教收」。
進修學士班:「104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67號教學大樓6F12企管系陳嬿助教收」。
1.填寫「學分抵免申請書(專業科目)、(通識科目)或(共同科目)」(抵免學分申請書依類別下載並填寫學士班表單下載請點此處、進修學士班表單下載請點此處)
以下為五項類別,大小為A4(註明抵免科目為必修或選修,留下手機以便聯絡):
- 國文、英文:請填一張共同科目抵免學分申請書。
- 體育:請填一張共同科目抵免學分申請書。
- 本系必修及選修科目:請填一張專業科目抵免學分申請書。
- 通識:請填一張通識科目抵免學分申請表。(依入學年度抵免不同表單)表單下載請點此處
- 外系選修科目:請再另填專業科目一張抵免學分申請書。
2.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數份,一份申請書需附一份歷年成績單,一定要正本,欲抵免科目以螢光筆顯註。
3.檢附原修課科目之授課內容綱要及上課用書(說明愈清楚愈利抵免審核)
(二)抵免審核:
1.「國文、英文」之抵免,
學士班請自行至中文系與語言中心辦理,請於9/24前交回企管系辦公室。
進修學士班統一由本系代送三峽校區審核,請於8/26前交回企管系辦公室。
※大學英文課程抵免注意事項及駐點時間,請點此處。
2.「體育」之抵免,
學士班請自行至三峽校區綜合體育館體育室辦理。進修學士班請自行至台北校區育樂館體育室辦理。
辦理時間為開學時第一週開始,詳細時間及地點均會於辦理前一週公告於體育室網頁,請自行注意時間。請於9/24前交回企管系辦公室。
3.「本系必修及選修科目」之抵免,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請於8/26前交,由系辦統一收齊申請資料,送交任課教師初審,教師必要時得請同學面談說明。
4.「通識」、「外系選修科目」之抵免,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請自行先找該科目之授課教師簽章(至授課老師上課地點請授課教師簽章核可,或以任課教師mail回覆同意之信函。),再將申請書於9/24前交回企管系辦公室,統一送通識中心、進修組及鈞長核示。
※通識課程抵免注意事項,請點此處。
(三) 公告結果:9/29 後系核可結果可至系辦查詢,抵免結果以校核可為最終依據。
刊登時間:2021-09-14 11:54:14